本文共计176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8分钟。

怎样看待法院在?吗理合?别人婚礼当天带走老赖的行为?合理吗?

寻遍万水千山,难见踪影。兴高采烈参与亲友婚礼,终于现身祝贺,法官趁机抓捕,不仅合法而且合理。法官出现在婚礼现场带走人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程序,而是认真执法,极致负责态度的体现,我们更应该大力支持这类强硬的执法行为,必然可以给强制执行带来一片新天。

你办你的婚礼,我人的我抓我抓我的人

许多老赖消失后,办案法官可能穷尽了所有手段,都很难再找到他们的踪迹,不得不将他们的名字同步到当地派出所的动态管控名单上。

只要他们出现在当地派出所的监控范围内,自然可以获得踪迹,这样就能同时将信息传送给执行法官,执行法院能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积极的去实施抓捕行动。

怎样看待法院在别人婚礼当天带走老赖的行为?合理吗?

或许在办婚礼的人来说,这是大好日子,不宜多生事端,但对办案人员来说这也是大好的日子,终于可以逮到逃避很久的老赖。

就这样,你办你的婚礼,我抓我的人,并无不妥!

怎样看待法院在别人婚礼当天带走老赖的行为?合理吗?

情理是情理,法律是法律

或许许多人会认为,人家大喜欢的日子,即使到场的人都应该是去祝贺的,而不是去破坏现场良好气氛的,法官的到来,现场的抓人,必然会引起现场的动乱,新人的不快,有的亲人甚至会认为冲击了好日子的喜气。

但这些都是从情理上来说,但从法律上来说,法律就是法律,执法是严肃的行为,为了抓到拒不执行的老赖,有关部门可能已经很长时间的努力,现在好不容易出现机会,怎么可能会因为风俗中的礼仪而放弃严肃的执法行为呢?

如果对婚礼新人婚礼的尊重,那么就是对债权人的不尊重,因为他们可能已经煎熬了多少年,一直苦苦的寻找被执行人毫无收获,这样来看法律帮助他们,反倒是符合情理的。

执法只要不违反程序就行

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是执行法官和法警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超越正常的情理与生活考虑,为达目的运用武力,因为法律已经赋予强制执行的强制力,所以就不存在在婚礼现场抓人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既然不违反法定程序,那么在婚礼现场抓人又有什么影响呢?而且近年来已经有好多起执行案件,是在这样的场所成功的执行到位的,老赖考虑到大局和面子,反倒在现场配合执行到位,这更充分说明,他们不是没有钱还,而不是不愿意还钱,在不得不还的情况下,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会妥协还钱的。

怎样看待法院在别人婚礼当天带走老赖的行为?合理吗?

结语

结婚对新人来说,确实是一生最光彩的时刻之一,内心并不希望被别人打扰这样的场景,但自己的亲人借这样的场景来掩饰着祝贺,错的在出现的亲人身上,而不是出现的执行法官身上。

即使要怪也只能怪亲人将麻烦带入了现场,从而引来了执行的法官,而不能怪法官为什么要从天而降打乱婚礼,这样的认识才是问题的本源,才符合问题的本质,而且理解并支持执法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哪怕是正在办婚礼的人。

某人在欠债的情况下得了重疾,理赔款会不会被强制执行?

判决依据:案号:(2016)鲁0686执异第24号;案号:(2016)京02执复98号

人民法院对住房公积金可以有条件地强制执行。 就财产所有权而言,住房公积金属于公民个人财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二)项也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不具有人身专属性财产权利的特点,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范围。从立法来看,住房公积金具有可执行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在于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未将住房公积金排除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从法律效力来讲,民事诉讼法属于法律是上位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下位法。

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应当优先适用上位法,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能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住房公积金排除在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之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可强制执行的答复》明确批复,如被执行人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